爪費症候群 (Dravet Syndrome)及鈉離子通道SCN1A基因

爪費症候群 (Dravet Syndrome) 及 鈉離子通道 SCN1A基因

高雄長庚神經內科 蔡孟翰醫師

爪費症候群 (Dravet Syndrome) 是一種罕見(每22,000人中有一個病患)且嚴重的頑固型兒童期癲癇,又叫做"嬰兒期嚴重肌躍性癲癇" SMEI, 最早是在1978年法國學者爪費(Dravet)醫師所整理發表的,這個疾病常常合併智能發展的問題,往往嚴重影響整個家庭的生活
病童常常在一歲以前就發病,發病時的特徵是嚴重的熱筋攣,往往是重積性熱筋攣需要住到加護病房,有時候是在注射疫苗後產生,因此常常一開始被診斷為為腦膜炎,腦炎或是所謂的疫苗引起的免疫腦炎,到一歲到兩歲的時候,不發燒也會有癲癇發作的情形,而且發展遲緩變得明顯,甚至有時會有退化的現象,也就是已經學會的能力,在癲癇發作後又喪失了,所以被歸在"癲癇腦病變"這一類疾病
癲癇發作的形式在滿周歲以後變得多樣化,而且可以因發燒所引起,也可以沒有關係,可以有半邊肢體抽搐,忽左忽右,或是全身性發作,恍神性發作,以及肌躍型發作,這也是為什麼叫做"嬰兒期嚴重肌躍性癲癇"的原因
爪費症候群 (Dravet Syndrome)的病因經由醫學研究已經知道70-80%都是由鈉離子通道基因SCN1A的突變所造成的,而且絕大部分是所謂的"新突變",也就是說父母身上並沒有帶有這個基因突變,而是精卵結合時所產生的新突變,另外有一小部分是由家族遺傳或是父母其中一方的精卵細胞中帶有突變,但是身上其他絕大部分的細胞並沒有突變,因此在提供正確的基因診斷及諮詢的時候,父母的DNA常常必須同時檢驗,另外剩下的20%左右的爪費症候群可能是尤其他的基因例如像PCDH19或是STXBP1,GABRA1等基因所造成的
最後是有關於治療的部分,這類病人的癲癇大多為頑固型,需要數種抗癲癇藥物同時治療,甚至有時會需要生酮飲食等方式,但是一個重要的原則是避免使用鈉離子通道阻斷的抗癲癇藥物,有可能會惡化癲癇發作,此外因為鈉離子通道在心臟也扮演重要的生理角色,因此這類病人有較高的猝死率(Sudden Death in Epilepsy Patients, SUDEP).

留言

  1. 蔡醫師您好
    dravet syndrome發生率約兩萬分之一已達為罕見疾病申請條件之一, 且國外也將此一列為罕病, 孤兒藥Diacomit也已經上市(法國/日本/加拿大), 美國好像也擴大臨床試驗, 但國內尚未將其列入. 可能未納入的原因為何? 是否有其他充足的證據/實例/全球罕病經驗能提供列入罕病的機會!
    DS的爸爸 Can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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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Canus你好
    謝謝你的留言,我完全同意Dravet Syndrome的發生率符合罕見疾病的標準,許多國家也將此疾病列為罕病,為何台灣相關單位沒有納入罕病的原因我並不清楚,或許可以詢問民間的罕見疾病基金會或是國健局負責罕病的婦幼健康組看看,或許和台灣相關的研究或診斷方法缺乏有關係,我相信只要大家一起努力爭取,應該有機會可以被政府機關注意到這群病患及家屬的存在和需求,成立病友團體也是集中聲音和提高能見度的方法之一,加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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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蔡醫師 謝謝您
      申請為罕病是由政府機關? 醫療機構? 醫生? 病患?或是...主動申請
      就目前身旁知道的DS診斷確定, 都是由私人送往相關學術醫療研究單位,
      並非由醫院或是臨床診斷認證機構? 我們就是其中一位!
      也並不是每個癲癇患者都會進行基因檢測, 該如何找到病友也很頭疼
      我們用了會加重影響而不該用的藥物也用3個月, 但至少已降低錯誤用藥的
      影響. 若是診斷方法的原因, 國內外應該有相當足已認證的基因檢測方法
      想請教您 我們應該怎麼將國外臨床診斷方法或是國內醫療研究單位的診斷方
      法轉成為具有公信力單位的檢測方式之一?
      身旁有位病友只能望著diacomit, 另一位用了但已經無法負擔而停用
      另一個在臨床三期的DS藥物, 恐怕未來也只能望著它!

      努力中的Can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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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就我所知病人要申請罕病是要由醫師代為申請 然後經由國健局的罕病專家小組核准 但是前提該疾病要由政府公告為罕見疾病 否則不會受理 基因診斷只是輔助證據之一 有很多罕病其實沒有基因診斷也可以通過 (例如多發性硬化症) 每一個疾病的罕病認定有自己的標準 不能一以蓋之 有關Dravet syndrome的問題是政府尚未公告為罕見疾病 可能是因為醫學上其實有許多罕見疾病來不及一一被認定 我想從病人及家屬的角度積極和相關單位溝通 或許可以促進這個疾病被相關單位注意到 特別是當此疾病在台灣有一定的病患數量 或許有機會列入公告罕病的考慮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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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蔡醫師
      申請罕病公告需要備齊以下資料

      (一)申請列入罕見疾病之說明
      1、申請列入罕病之動機及必要性
      2、疾病盛行率(1)優先舉證本國盛行率資料(2)如無本國盛行率,則優先舉證亞洲人種(如:日本、韓國、東南亞)之疾病盛行率資料。(3)若前述國家並無該疾病盛行率之發表文獻時,則檢附德國、美國、英國、法國、日本、瑞士、加拿大、澳洲、比利時及瑞典等十大醫藥先進國家中之兩個國家之疾病盛行率,以供委員審查之參據。(4)請檢附國內外相關文獻資料
      3、是否需要遺傳諮詢或有利於疾病防治請檢附國內外相關文獻資料
      4、診斷標準(1)確認診斷標準,例如臨床症狀、檢驗或檢查結果報告、家族史….等個案資料。(2)基因檢測內容,例如基因檢測名稱、基因序列變異情形….等,需檢附基因檢測結果報告。(3)現行國內、外採用之鑑別診斷及治療方式。
      5、診療困難性(1)診斷資源困難:運用相關醫療之測試或檢查、檢驗、診斷等資源困難。(2)治療資源之取得困難:治療之資源(係指非藥物方面之治療,例:手術方法或儀器設備等)取得有困難。(3)藥物使用資源之取得困難:指醫師在處方藥品(按藥事法第6條規定)或專案進口,供病人治療之資源取得有困難。(4)上述之鑑別診斷及治療方式,全民健康保險有無提供給付、已提供給付項目及尚未提供給付項目。
      6、診斷治療費用 一年所需診斷治療費用。
      7、其他補充說明資料。
      (二)個案資料表(附件二)1、個案基本資料2、家族史3、主訴及症狀4、檢驗結果 5、診斷名稱6、治療情形7、診療醫院及醫師資料8、檢附病歷摘要及相關檢驗報告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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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之前曾經幫我的病人罹患其他的疾病申請過罕病公告 但是很可惜沒有通過 原因我就不太清楚了 你可以跟你的醫師討論看看 但是不一定會成功 加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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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蔡醫師
    很不好意思一直問您問題佔用了您的時間
    就您所知臨床上診斷確立癲間病人有進一步完成基因檢測的比例高或低嗎?
    有許多病人至目前都尚無法找出原因, 也無法好好的控制是否也有極
    大可能是基因突變所造成!沒有使用適當的藥物來控制.
    我很想找尋dravet syndrome的病人或家屬, 但一直不知從何而起
    有FB癲間分享經驗網站, 但到目前沒有人願意聯絡!
    是不願意曝光還是做基因檢測的人真的很少
    記得我兒子檢測結果的是北部醫師轉給蔡醫師您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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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基因診斷在癲癇仍有許多有待研究和努力的空間,絕大部分的癲癇病人都沒有進行基因檢測,我同意您提到的想法:有許多病人至目前都尚無法找出原因,也無法好好的控制,確實有部分可能是基因突變所造成,也因此需要研究來努力看看是否能有新的治療方法,但是研究需要時間和經費,不是一蹴可及的
    Dravet syndrome 是兒童期發病的頑固性癲癇中的一種,還有許多其他癲癇腦病變的症候群是由其他不同基因所造成的,就Dravet syndrome而言,文獻上提到約80%是由SCN1A突變造成的,剩下的20%是由STXBP1,PCDH19,GABRA1,GABRG2等基因造成的,甚至有些基因突變尚未被發現,因此在診斷上是有其困難性,在台灣因為這些檢測不容易取得,因此應該大多都沒檢驗過基因,也希望將來能爭取到更多研究經費能替這些病患尋找基因突變
    我想很多家長可能忙著照顧這樣的病童,沒有多餘的力氣和時間,或者是真的因為隱私問題不想曝光,過去三年內我們確實也診斷了一些SCN1A基因突變的病患,但是因為個資和隱私問題,我們不能提供資料給任何人,我相信您能理解,我也很佩服你的勇敢和毅力願意站出來,在網路上尋找相關的病友和討論這個議題,或許可以參考國外的經驗,成立病友網站或是FB社團,像Dravet Syndrome Foundation這樣的地方,藉由分享這個疾病的知識和照顧的經驗,互相支持,或許其他病友看到後就會主動跟您聯絡,在此之前,我也很歡迎您可以在先我成立的FB社團"癲癇基因研究和新知"上Po文留下你想要做的事情和聯絡方法,或許其他同樣疾病的病友看到會主動跟您聯絡也說不定,這個平台就是設計給大家交流用的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85997765110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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